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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30财报-
皖能电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公告编号:2024-2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1月,公司出资51,238.08万元,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其中中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5%,公司参股45%,双方将以中煤新集六安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共同开发建设六安电厂项目。 二、2024年2月,经公司审议,由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承揽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安徽俊康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安徽正阳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费用为797.29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