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未知其期末持股数。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1,306,412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0,000股的比例为1.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99元/股,最低价为72.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87,619.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凌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武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家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