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865,000股,持股比例为1.22%,该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9日和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 截至2024年2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方案,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回购最高价格105.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7.50元/股,回购均价9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581,923.3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小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建利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建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小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建利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建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小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建利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建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