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富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8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内审部门对2023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年度审计时发现公司第一季度存在不当确认业务收入,其中不当确认收入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影响金额84,189,956.54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3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24年3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5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王彦亮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0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3、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到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2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4、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司法拍卖的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7%)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权益变动后,鑫茂集团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3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5、控股股东富通科技累计拟拍卖股份为12,3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55%,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1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以及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14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