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以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 2、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已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之“9000t/a外层油 墨”的试生产方案,试生产(使用)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序及流程有序安排试生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李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启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