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保障房项目应收账款4.91亿元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及进展情况已披露在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尚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