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52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方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1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支付的金额为510.55万元。 2、投资(包括购买/出售股权资产、新设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批准实施: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长园综能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综合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综能”)以自有资金2,995万元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中开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两个储能产业基金。储能产业基金主要进行用户侧储能项目的投资,通过与长园综能及公司其他相关子公司合作建设、运营储能项目。前述产业基金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及2024年4月12日成立。 审议通过《关于退出投资参股公司海豚大数据的议案》,公司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在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豚大数据”)的投资,公司退出投资的对价为500.2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豚大数据股权。2024年4月18日,前述股权变动已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长园材料研究院向泽晖装备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公司持股占比51%)以自有资金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长园泽晖膜装备(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晖装备”)增资808.223万元,增资完成后,泽晖装备注册资本由191.777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由泽晖装备负责设备业务的开展。 3、其他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公司聘任姚泽先生、徐成斌先生、强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诉讼时效原则上已于2023年10月底到期,不排除相关主体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收到133名中小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诉金额1,444.86万元,法院已就部分案件作出判决,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诉讼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5日收到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5,608.11万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公司认为沃尔核材、山东至博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诉案件与公司涉及的其他虚假陈述案件存在诸多不同之处,法院对前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吴启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玉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