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 券 简 称 :上 实 发 展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间接全资子公司上海实玖置业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74,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03号]); 2.2024年2月,公司披露了获得政府发放大额补助约合人民币1,239.40万元的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04号]); 3.2024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05号]); 4.2024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14号]); 5.2024年4月,公司收到副总裁陆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陆雁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15号]); 6. 2024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69号); 7.2024年4月,公司收到曾明董事长的书面辞职报告,曾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20号]); 8. 2024年4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增补王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20号])。 9.2024年一季度,根据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调整,公司原土地储备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D2地块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20-05地块”(以下简称“20-05地块”)和“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20-03地块”(以下简称“20-03地块”)。20-03地块的用途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剩余部分20-05地块仍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建设,保持原规划住宅开发建设总量不变(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4-21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曾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晓冰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纪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