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经营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7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中药品种增长强劲,五大独家中成药收入同比增长34.61%,其中甘桔冰梅片销售收入增长63.28%。 2、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72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41%;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3.98%。利润端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引起的毛利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1.09%,主要为上年同期受限资金解封转回引起大额现金流入而本期无相关事项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本期我司根据上述政策享受47,732.46元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