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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9财报-
东方国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66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特别说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635,689股,持股比例1.1833%,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投资 1、2024年1月4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幕僚智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肖宝玉;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3层303室。 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00万元人民币对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视拓云”)进行增资,其中214.285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公司与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视拓云(南京)科技有限公司、视拓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研云(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王梓丞、代岸玻、刘昕共同签署了《关于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和《关于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投资完成后,公司取得视拓云17.6471%的股权。 (二)股份回购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股份回购后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35,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3%,最高成交价为8.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0,287.12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