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00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5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持股数量位居公司当期全体股东第九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进行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万元(含)的股份回购。 2、2024年1月17日,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埃及TheEuropeanAmpoulesCompany股东MicheleGusti、GeorgePhilip Fayez、GamalBashirlshak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股权受让及增资相结合的的形式收购EAC51%的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