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二二〇〇〇二二二〇〇〇年年年第第第三三三季季季度度度报报报告告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效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9月30日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朱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稳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朱效平 6、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作出如下调整:原列示项目为“预收款项“,现列示项目为”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作出如下调整:原列示项目为“预收款项“,现列示项目为”合同负债“。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