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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9财报-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根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月12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向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阳龙源”)收购其100%股权。上述交易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广东明阳龙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由于本公司、广东明阳龙源同受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是非暂时的,因此公司收购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需对以前年度的各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即,公司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广东明阳龙源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项目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比较期间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