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陶旭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姝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29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4第六节重要事项..........................................................................................................4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1第十节财务报告..........................................................................................................6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康乾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夏春良与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时长安集团、康乾投资、夏春良与吴昊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于2017年9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吴昊直接持有本公司34,145,176股股份,通过西藏泰颐丰持有本公司96,698,030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130,843,20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8%,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3年10月31日,西藏泰颐丰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西藏泰颐丰拟将其持有的公司96,698,03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协议转让给受让方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23年11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3年,受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传统化石能源行业因政策调控及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等因素,化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需求走弱。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中国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营业收入87,926亿元,同比下降3.5%,利润总额4,694亿元,同比下降34.1%。 报告期内,我国聚丙烯酰胺行业产能供应持续上涨,受宏观经济及行业调控因素影响,聚丙烯酰胺产品需求有所上升但增幅缓慢,市场呈现供需不平衡态势。聚丙烯酰胺行业已开始从粗放型发展阶段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行业进一步朝着规模化、专业化、精细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精细化工、环保水处理,精细化工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三次采油和水处理重要原材料——聚丙烯酰胺生产供应商。公司的产品包括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稠油降粘剂等系列产品,服务市场包括油气开发、废水处理、选矿、造纸、印染等。下游客户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是中石化、中石油重要的供应商。公司产品也远销北美、东南亚、中亚等市场。公司与重要供应商签订长期框架协议采购主要原材料,其余物资采用市场化采购模式。公司主要产品聚丙烯酰胺的生产工艺是通过生物法将主要原材料丙烯腈催化水合生成丙烯酰胺,经过相应的聚合反应生成聚丙烯酰胺胶体,通过干燥产出成品。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客户服务与维护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发展质量为目标,深入落实挖潜增效各项举措,全方位、多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升自动化控制能力,强化供应链管理,推进节能降耗体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通过开展新型微生物制剂开发及应用、共聚及抗盐聚合物及海上油田聚合物性能提升、速溶聚合物改型、高性能稠油降粘驱油剂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及工业化应用,构建核心技术能力。 公司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对新领域、新行业、新业务探索性布局,力求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矿业领域打造可持续稳定输出效益的资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丙烯腈的价格较上一期有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未发生重大变化。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许可证:2023年8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2)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2024年1月11日至2027年1月10日(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4)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3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30日(6)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25日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 从事农药行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技术创新优势。公司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综合实力为目标,持续深化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理化所、陕西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新型高效生物催化菌株基因改造及工业化应用、微生物制剂开发及应用、共聚及抗盐聚合物性能提升、海上油田聚合物性能提升、速溶聚合物改型、新型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高性能稠油降粘驱油剂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及工业化应用,截止2023年末,公司共获得30项专利授权。 品牌优势。公司拥有先进的微生物法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一体化生产装置。近年来,公司通过内部技术优化和外部市场开拓,在生产能力、市场规模、成本控制、品牌形象等方面均有大幅提升,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7,338,190.1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33,314.1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化学品业务客户订单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分析:报告期内,①化学品业务实现收入346,138,288.94元,成本29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