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证券代码:30087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忠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部分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政策风险、药品质量控制风险、研发创新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具体内容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中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2,051,29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第四节公司治理...............................................................................................................................40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7第六节重要事项...............................................................................................................................5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8第十节财务报告...............................................................................................................................99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1)2020年四季度-2023年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通过工程供应商以公司支付工程设备款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4,168.98万元,其中5,629.13万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借款,剩余8,539.85万元由其直接占用,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多计长期资产、少计其他应收款,本期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差 错 更正 ; 刘 忠 良 分 别 于2023年12月 和2024年3月 归 还 占用 资 金 本 金14,168.98万 元 及 利息1,503.27万元,合计15,672.25万元。 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1,959.01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工程供应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方式支付销售相关费用744.27万元,其中2021年销售费用229.54万元、2022年销售费用139.14万元、2023年销售费用375.59万元,该事项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多计长期资产、少计销售费用,本期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差错更正。 2.收入确认跨期事项 经公司自查,2020年-2022年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发货后,部分客户的签收时点为次年,导致相关年度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本期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跨期事项对报表项目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累计影响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全体董事及监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注]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前金额为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调整后金额,下同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证监会行业指引分类,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制造业”中的“27医药制造业”。 2、医药制造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居民收入水平增长、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人民健康意识增强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发展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提出“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党的二十大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加速推进,中医药服务水平与效能的不断增强,一系列重磅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中医药行业发展活力迸发,迎来高质量发展阶段。 3、医药行业政策趋势 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3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措施》的通告,致力于促进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申报,加快古代经典名方的传承和创新。 以上各项政策的提出,为我国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定下了基调,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我国中医药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维系苍生、致力安康”的企业使命,坚持技术研发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进行抗生素类、清热解毒类、妇科类等领域的新药研发、重点产品进行二次开发等,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先后成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诺贝尔奖工作站等多个科研平台,不断强化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医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浙江省科技小巨人”、“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等荣誉,入选“2022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品牌企业榜单”,公司产品银黄滴丸荣登“2023中国医药·品牌榜”成人感冒用药榜单、“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维康逸本灵芝孢子粉(破壁)入选“零售药店最受欢迎的明星单品榜单”以及金叶榜单“2023年度卓越品牌”等诸多荣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