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7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思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顺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顺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珠宝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详细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615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6第六节重要事项.....................................................................5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6第十节财务报告.....................................................................7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注: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调整上期年初未分配利润907,302.57元,调整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185,090.87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珠宝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和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加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珠宝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珠宝相关行业发展状况 黄金珠宝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近年来,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以黄金珠宝为代表的中高档消费品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时代发展,消费者需求偏向多元化,对于黄金珠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年轻消费者比较注重时尚及个性的诉求,而年长消费者则更讲究追求黄金珠宝的精细化,为迎合消费者偏好转变,我国黄金珠宝行业龙头公司正不断进行产品优化,争取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同比增长7.2%,商品零售额418,605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金银珠宝零售总额为3,310亿元,同比增长13.3%。同时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珠宝零售市场也受益于上述经济、收入和消费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珠宝相关业务收入395,554.7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67%;珠宝相关业务成本366,858.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1%;报告期内珠宝相关业务毛利率为7.25%,比上年增加2.33%。 (二)锂盐行业发展状况 2023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现金收购,并开始了锂盐行业的布局,为公司实践多元化发展战略奠定基础。 锂元素作为元素周期表中最活跃的金属元素,以多种形式存在于自然界中,而锂辉石、盐湖卤水以及锂云母一般作为锂资源的开采与采选的主要来源。锂资源经开发后,又广泛应用于电池、陶瓷、玻璃、润滑剂、制冷液、核工业以及光电等行业。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索尼公司研制的锂电池首次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开启了全球锂电池的商业化应用的初步探索;我国锂电池行业起步较晚,自1998年首次引入锂电池相关技术以来,我国锂电池产业已经走过了24年的发展历程。随着智能手机、MP3、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与锂电池生产工艺技术的提升,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全球锂电池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近年来,受新能源汽车、电动轻型车、电动工具、新型储能等领域拉动,全球锂电池的市场空间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 在政策、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产销数据迅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新能源汽车2020年-2023年历年产量分别为136.7万辆、354.5万辆、705.8万辆和958.7万辆,2020年-2023年历年与上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5%、159.5%、96.9%和35.8%。新能源汽车市场飞速发展带动中国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出货量高速增长,2021、2022和2023年装机量分别实现142.80%、90.68%和31.6%的同比增幅,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2021年-2023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约为324GWh、750GWh和940GWh,2023年行业预计总产值超过行业总产值超过1.4万亿元。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统计,2023年,我国基础锂盐产能及产量如下:碳酸锂产能110万吨,产量51.79万吨,产量同比增长31.1%;氢氧化锂产能70万吨,产量31.96万吨,产量同比增长30.1%;氯化锂产能2.5万吨,产量1.75万吨,产量同比下降21.2%。2023年,锂盐产品价格整体处于下降趋势,2023年7月,广州期货交易所上线了碳酸锂期货合约,公司在经过审慎考虑后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锂盐价格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0月,我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并提出了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实现全面电动化的宏大愿景。在强有力的政策鼓励同时,经过多年研发创新,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技术水平不断增强,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市场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基础。国际竞争力方面,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知名企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与日韩企业齐头并进;持续创新方面,国内锂电企业相继推出CTP、刀片电池、JTM、固态电池等新技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锂电材料在作为新能源汽车电池主要正极材料之外,未来也将会广泛应用于新型储能行业。新型储能行业作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方向。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北磷氟锂业有限公司的10万吨/年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完成并进入投产阶段,为公司更好的抓住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提供助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珠宝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珠宝行业主要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采用直营与加盟批发的主要销售模式。 (1)直营:主要是指通过直营店、商场联营店及电商平台向顾客直接销售产品,目前公司主要通过沈阳萃华、深圳萃华、北京萃华廷开设直营店面进行销售。 (2)批发:加盟商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加盟商获得公司授权并从事“萃华金店”连锁店的运营,由加盟商作为店铺出资人,在某一具体地点购置或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加盟商及加盟店与公司不存在所有权关系。 (3)特有风险: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逐步加大,加盟店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针对加盟模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系统的经营管理体系,并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提供支持。虽然本公司始终致力于加强对加盟店的管理,但若加盟管理体系无法适应加盟店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则可能出现部分加盟店管理滞后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述销售模式营业收入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采用自产、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现有直营店和加盟店的销售量及新增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