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广农糖业: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广农糖业: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财报-
广农糖业: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公告编号:2023-072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归母净利润较同期增加104.63%,主要是糖价上涨且公司机制糖生产成本同比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167.95%,主要是糖价提高,且同比需要预付的农资和甘蔗款大幅减少。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73%,主要是票据到期。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98%,主要是甘蔗种植季增加预付农资款。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72%,主要是收回南宁香山制糖有限公司欠款。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84%,主要是出售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减少78%,主要是预收机制糖款已交货完毕。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5%,主要是公司采取了降本行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6,238,88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3.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92,438,754.59元。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含利息收入)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2023年3月21日、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云之鼎公司10.1802%的股权,挂牌底价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的股权转让项目成交确认书》,确认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公司),成交价18,053.80万元。农发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及2023年8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摘牌受让公司持有的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8月11日,公司与农发公司签署了《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合同》,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交易费用50万元后的股权转让款18,003.8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股权的公告》、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摘牌受让公司持有的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8月12日和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云之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1802%股权的进展公告》)。 3、根据发展需要,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机构及资源调整,一是对广西南糖兴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减资并更名,广西老木棉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减资退出南糖兴农公司,2023年8月15日,兴农公司更名为“广西南糖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二是2023年3月27日,广西南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南糖种业有限公司,全面实施甘蔗脱毒种苗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三是为整合公司资源,全力配合公司各个蔗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8日,成立广西南糖甘蔗现代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后,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68,8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6.90%。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5,7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3.11%(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5、公司2023年5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李杰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总会计师辞职及聘任总会计师、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为满足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对机场净空的要求,保障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安全运行,南宁明阳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公司)现有高度为188.93米及188.43米的两座烟囱,需进行工程改造,降低高度至海拔高度161.8米以下。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与明阳公司签署协议对明阳公司烟囱改造项目进行补偿,双方于2023年5月8日签订《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南宁明阳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改造项目建设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明阳公司开设项目专用银行账户,并以正式文件报机场集团备案。双方签订协议后,机场集团收到明阳公司书面请款函十个工作日内,按投资估算中的1000万元向明阳公司的专用银行账户核拨补偿费用。机场集团应在收到明阳公司发布的烟囱拆除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书面请款函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明阳公司支付至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金额的65%;在旧烟囱拆除完成后,机场集团收到书面请款函十个工作日内向明阳公司支付至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金额的85%;机场集团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投运,且收到明阳公司书面请款函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明阳公司支付至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金额的90%;在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收到明阳公司书面请款函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明阳公司支付至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注明的固定资产金额的100%。双方最后根据经第三方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注明的固定资产金额进行最终结算,资金多还少补,如项目资金有结余,明阳公司应在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且收到机场集团书面退款函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结余资金退还机场集团。明阳公司专用银行账户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上述合同约定的烟囱改造项目建设补偿款1000万元,不影响当期损益。 7、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2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糖仓储智能配送中心二期扩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以下简称香山糖厂)于2021年12月17日就相关合同纠纷案(案号:(2022)桂0110民初1208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2年3月3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案于2022年3月1日被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查明所涉部分合同主体为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种植公司),香山糖厂遂将该案变更诉请。2022年9月1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桂0110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香山糖厂就该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已被受理,案号为(2022)桂01民终11904号。近期,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桂01民初11904号],具体判决情况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5日、2023年8月31日、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9、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由“南宁糖业股份有限 公 司 ” 变 更为 “ 广 西农 投 糖 业集 团 股 份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称 由 “NANNING SUGAR INDUSTRYCO.,LTD.”变更为“Guangxi Rural Investment Sugar Industry Group Co., Ltd”,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2023年9月22日和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10、2021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侨旺纸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旺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