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2.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以及“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9.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及子公司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2.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4、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预收的土地租金确认收入所致。5、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7.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2.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期计提的奖金所致。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27%,主要原因系租赁负债和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重分类到该科目所致。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1.9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预收货款中包含的税费增加所致。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8.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一期项目”新增项目贷款所致。10、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0.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电站项目技术服务费所致。11、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6.82%,主要原因系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二)利润表 1、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逾期应收账款收回所致。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1.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8%,主要原因系随着安徽分公司深加工项目产能的快速释放及凤阳硅谷稳定的原片供应,超薄光伏玻璃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随着安徽深加工产线的产量以及成品率不断提升,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从而带动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5.8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赔偿收入增加所致。 6、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3.6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9.2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总额、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69.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1.47%,主要原因系随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较少,以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9.0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12.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幅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年初合并报表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