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1、利润分配事项 本 公 司2022年 年度 权益 分派 方 案为 : 以公 司现 有总 股本560,927,062股 剔除 已 回购 股 份9,895,737股 后 的551,03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440,825,0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回购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5月5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95,3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最高成交价为3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4元/股,成交金额199,771,507.2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元/股调整为3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5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5元/股,成交金额100,493,823.09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1,287,214,803.22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的影响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