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2023年9月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共3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44,540股,占公司2023年9月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11.9038%,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共21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506,520股,占公司2023年10月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33.4248%,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吸引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研发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管理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其中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13日,首次授予数量为1,860,639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2月24日上市;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11日,预留授予数量为433,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9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7日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