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简称:超频三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导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和2022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不一致,同时影响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处置联营企业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88,700.35元,该处置为偶发性,故将其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鉴于“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已终止,公司已将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并于2023年7月1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涉及调整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