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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60027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会计科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启2023年回购股份计划:拟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86,342股,支付的金额为3,499.5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聘任产生公司以第十届董事会为首的公司管理层。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竞拍获得浙江物产化工码头有限公司35%股权,竞拍价格为3,15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25日,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完成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工作。 4、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下列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