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23-05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因被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权益法影响金额22,452,484.31元、资产重组收益6,070,373.91元、进项税加计扣除4,597,668.41元、投资分红230,346.45元等。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自2021年9月公司正式成为华为鲸鸿动能(原HUAWEI Ads)的广告代理商以来,在独家代理行业方面,基于公司优质的服务能力与质量,公司已在最初的“游戏、社交、工具”三个独家广告代理基础上,在2022年第三季度又额外斩获鲸鸿动能在国内“旅游行业”的独家广告代理资格;在KA客户方面,在继续为拼多多等KA客户提供优质广告运营服务的基础上,2023年公司进一步开拓了头条等KA客户并加速抢占KA市场份额。同时,依托公司海内外媒体营销网络、优质的运营能力以及服务意识,公司同时也是鲸鸿动能在海外广告代理业务的广告代理商,并自2023年起为国内广告主的出海业务提供跨境广告代理服务,目前所服务海外客户的地域范围已覆盖欧洲、中东、非洲、拉美及亚太地区。2022、2023年公司的多项作品陆续获得金网奖、IAI、金投赏奖等的效果投放优化、效果营销类奖项,获得业内高度认可。 2023年,华为鲸鸿动能广告代理业务(含海外,下同)已发展成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的华为鲸鸿动能广告代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542.66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40.16%(2022年前三季度占公司营业 总收入的比重为20.09%);实现毛利4,792.71万元,占公司毛利的比重为10.5%(2022年前三季度占公司毛利的比重为5.23%)。 2023年,受益于广告主投放需求以及预算的增加等因素,公司的华为鲸鸿动能广告代理业务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环比增速加快。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041.08万元,环比增长57.27%;实现毛利1,252.84万元,环比增长66.62%;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214.88万元,环比增长88.07%;实现毛利2,787.96万元,环比增长122.53%,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的环比增速均高于第二季度。 鲸鸿动能汇聚华为1+8+N全场景生态布局下的媒体流量,是超7亿用户的数字化营销平台。随着鸿蒙OS新版本的发布及华为手机Mate 60 RPO等硬件端出货量的增加,华为有望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性能、安全性和网络体验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在手机等硬件终端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占有率,华为1+8+N应用场景的全场景终端互联有望随着鸿蒙OS的不断升级逐步实现;基于开源鸿蒙系统,生态伙伴从操作系统核心研发、芯片平台适配等多维度参与生态共建,如能推进鸿蒙系统在包括PC端等在内的全面适配,将有望推动开启全新智能物联。这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刺激广告主在华为终端、鸿蒙应用生态投放广告的需求及增加预算,为此,公司适时向鲸鸿动能广告代理业务倾斜资金、人力等公司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优质客户群体,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