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14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2021年5月与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时代”),注册资本13,000万元,开封炭素出资5,000万元,占比38.46%。 开封炭素持有开封时代股权未超过50%。但根据开封时代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开封时代董事会共计董事5名,其中开封炭素委派董事3名,董事会占比达到过半数;同时,该公司生产经营、人员一直由开封炭素控制。因此,开封炭素自开封时代成立就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2021年度,开封时代应当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而未纳入,2022年年度报告已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因此需将开封时代纳入合并范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13,552.89万元,负债547.19万元,所有者权益13,005.70万元,营业收入2,035.71万元,净利润5.63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9月11日,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董事王少峰先生,副总裁杨国新先生,总工程师周云辉先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宋红伟先生,副总裁兰晓龙先生、杨光杰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副总裁崔强先生,前财务总监杨帆先生,共10人计划自2023年9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20,000股(其中:王安乐先生、王少峰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0,000股,其余8人每人增持不低于20,000股)。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已增持2,000股,副总裁崔强先生已增持10,000股。 (二)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再融资相关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再融资事项。详情请见2023年3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8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情请见2023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1号),详情请见2023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公司于8月23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改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公司于10月20日披露了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相关公告的修订稿。详情请见2023年10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