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按照本解释和所得税准则进行追溯调整,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执行新准则对期初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96,417.3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25,001.6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5,725.92元,盈余公积减少2,858.44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8月28日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人民币2.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额度1亿元;固定资产贷款1.05亿元(此额度用以置换交通银行固定资产剩余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以自有房产(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忍冬路5号院万科翠湖国际6号楼)提供抵押担保。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按照本解释和所得税准则进行追溯调整,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执行新准则对期初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96,417.3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25,001.6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5,725.92元,盈余公积减少2,858.44元。以下列示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