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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7 财报 -
报告封面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16.57万元,同比下降16.55%;实现净利润-7,513.1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854.05万元。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主要变动原因 截至目前,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需求端项目落地进度有所滞后,同时,去年同期公司交付前期中标特殊行业自主可控过亿订单,导致去年同期营业收入规模较高。受前述原因影响,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55%。其中,公司固态存储业务板块得益于公司在军工固态存储领域累积的先发优势,在存储芯片行业下行周期下,依然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 2、净利润主要变动原因 由于公司参股的企业级固态存储厂商忆恒创源和泽石科技受存储芯片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公司2023年1-9月确认投资损失3,985.30万元。此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前期转让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562.50万元,公司就该资产转让款在积极协商回收,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在新一代自主可控全闪存、分布式存储方向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1.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