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91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733,207,560.98元,降幅52.42%,主要原因是由于募集资金用于土建设备付款及分红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2、本报告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9,475,399.45元,降幅32.02%,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金额较大所致。3、本报告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9,958,812.63元,增幅50.98%,主要原因为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4、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9,493,094.10元,增幅154.23%,主要原因是进口设备进项税增加较多所致。5、本报告期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64,186,523.52元,增幅89.10%,主要原因是芜湖明珠隔膜“年产4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和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处于建设期,投入金额较大所致。6、本报告期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23,870.93元,增幅93.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承兑拆票金额增加所致。7、本报告期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80,952.36元,上年度期末金额为0元,主要原因是预收房屋租金所致。8、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1,749,015.78元,降幅39.56%,主要原因是2022年计提的年终奖在2023年初发放所致。9、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7,875,827.51元,降幅73.03%,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享受国家增值税和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期初应交税费余额较大,本报告期已分期缴纳所致。10、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1,249,605.55元,增幅143.27%,主要原因是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11、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9,422,137.64元,增幅670.21%,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12、本报告期库存股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6,260,612.42元,上年度期末金额为0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职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致。13、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5,700,158.74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已将少数股东股权全部收购所致。14、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167,520.94元,降幅83.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贷款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较少,同时因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利息收入较高所致。15、本报告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250,037.37元,降幅36.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贷款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较少所致。16、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572,425.52元,增幅161.13%,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利息收入较高所致。17、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808,524.27元,降幅40.7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减少所致。18、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09,048.83元,增幅108.94%,主要原因是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所致。19、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534,684.68元,降幅116.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少于去年同期所致。20、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746,978.86元,增幅339.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金额较大所致。21、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889,195.13元,降幅48.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22、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30,113,038.39元,降幅44.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较小所致。23、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7,492,216.05元,增幅80.88%,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增值税多于去年同期所致。 24、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3,800,000.00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转让沧州银行股权收到的转让款较大所致。 25、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620,854.38元,降幅100%,主要原因上年同期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处置对西安捷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较大所致。 26、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0,132,466.91元,增幅38.94%,主要原因是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等处于建设期,购买固定资产、支付工程款等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27、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70,124,008.03元,降幅95.68%,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金额较大所致。 28、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69,312,394.54元,降幅47.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取得的借款减少所致。 29、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7,700,000.00元,降幅52.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到期需要偿还的借款较少所致。 30、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6,691,796.41元,增幅90.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分配股利金额较大所致。 31、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3,985,307.29元,增幅3819.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32、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1,997,966.89元,降幅43.67%,主要原因是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变动所致。 注:上述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分析中的“本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事项实施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如下: 1、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09.956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额167,269.7766万股的1.44%,其中首次授予2,394.6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7,269.7766万股的1.4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9.36%;预留15.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7,269.7766万股的0.0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64%。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10人。 2、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沧州明珠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沧州明珠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具体调整如下:(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0人调整为202人;(2)授予数量的调整: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前述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8.7000万股调整至预留部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2,409.95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94.6060万股调整为2,335.9060万股,预留部分由15.3500万股调整为74.0500万股。 公司首次授予202名激励对象2,335.90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2日。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335.9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