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0-080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对广州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森”)增资并引入5名战略投资者。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55,500万元人民币,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5,000万元人民币,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0万元人民币,河南资产建源稳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嘉兴聚力展业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广东省粤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各方均已按《投资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认缴出资对价的缴付;公司已完成了注册资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8月17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即446.37万股。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了解锁股票并已将变现资金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分配。 3、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拟行使退出权事项 2023年9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方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函告,其有意选择由公司现金回购广州兴科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但具体退出方案及相关安排尚未明确,具体方案以后续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为准。目前公司正与各相关方积极协商、推进该事项。 4、出售下属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FASTPRINT HONGKONG CO.,LIMITED(以下简 称“兴森香港” )出售其持有的FASTPRINTTECHNOLOGY(U.S.) LLC(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持有Harbor Electronics,Inc.100%股权)100%股权。兴森香港向Technoprobe S.p.A.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基础价格为49,999,999美元,扣除约定费用后为47,258,815.98美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交易已完成。 5、收购北京揖斐电100%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森投资以176.61亿日元(税前,按20.3日元=1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为8.7亿元人民币,定价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作为基础购买价格(将就净资产变动额等调整项对基础购买价格进行调整)收购揖斐电株式会社持有的北京揖斐电100%股权。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购买价格调整的确认协议〉暨收购股权事项的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购买价格调整的确认协议》。 2023年6月20日,北京揖斐电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北京揖斐电更名为北京兴斐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已完成,北京兴斐电子有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