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据此追溯调整了上年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00751.HK)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5港币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创维集团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00751.HK)已发行股份的3.87%。至2023年5月31日,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的100,000,000股股份完成注销,黄宏生、林卫平、林劲(以下简称“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因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而被动上升至50.35%,从而实际控制创维集团(00751.HK)。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液晶”)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创维液晶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创维数字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导致黄宏生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林卫平、林劲三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 为此,创维数字(000810.SZ)上市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有实际控制人,基于法定要求,由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发布《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相关文件并启动全面要约收购事项,该次要约收购系创维RGB向除创维RGB、创维液晶以外的,创维数字(000810.SZ)所有股东所持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除外)发出的全面要约收购,该次要约收购价格为14.82元/股。于要约收购期间内(自 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最终有72个账户,共计82,658股股份接受了收购人发出的要约。至2023年7月8日要约收购所有程序完成后,收购人创维RGB直接持有公司584,631,1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83%),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04,495,91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2.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解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据此追溯调整了上年度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