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崇兴支路80号5幢的闲置厂房及办公场地出租给重庆万众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达”)使用并与万众达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鉴于万众达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万众达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厂房租赁合同》,并于2023年9月5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楠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