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09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新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林存友,总会计师裴仁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部长张秋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营业收入较同期下降,主要受土地政策、征拆等因素影响,新签订单开工不及预期,新签项目施工进度放缓,施工产值受到影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主要由于新签项目进度放缓,产值降低,影响利润实现;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较同期增加,财务费用 较同期增加,减少了当期利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3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3〕332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6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3月23日)止。截至披露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