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为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娟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高为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37.60%的股权,是股东常州迅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迅和管理”)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在迅和管理的出资比例为29.57%。 股东瞿劲系股东迅和管理的有限合伙人,在迅和管理的出资比例为10.89%。股东李德明系股东迅和管理的有限合伙人,在迅和管理的出资比例为5.71%。股东吴雨兴系股东迅和管理的有限合伙人,在迅和管理的出资比例为5.71%。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常州驰佳模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吴雨兴,持有本公司7.26%股权,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其采购1,600.00万元原材料,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LOKERMANN SRL系公司在境外持股30%的联营企业,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其销售100.00万元产品,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