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注: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组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同时,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审计部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199,651,859.80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本集团执行解释16号对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1)对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2)对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3)对本集团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