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58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3月9日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了3,200,000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每 张 面 值100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3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484,179.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5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1458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3年3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5日进入转股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9年3月8日。关于“浙矿转债”第三季度的转股情况,详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2023-05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利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国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