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公告编号:2023-082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再融资事项。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用于新能源储充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40号)。2023年7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召开2023年第5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正在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应披露重大事项,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发布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