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51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转让广东复大医药有限公司75%股权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东复大医药有限公司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36,476.4150万元将广东复大医药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公司接到复大医药的通知,复大医药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2023年9月20日换发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复大医药的股权。 (二)公司获批设置两个单采血浆站 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泰和县设置单采血浆站的批复》(赣卫医字〔2023〕65号)、《关于同意乐平市设置单采血浆站的批复》(赣卫医字〔2023〕66号),同意公司在泰和县、乐平市设置单采血浆站。公司将依据《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上述单采血浆站建成后,公司将根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提交执业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开展采浆工作。 (三)公司转让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26,035.5691万元将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9.681%股权转让给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