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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翔丰华: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3-89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并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3)2023年7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 (4)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华碳华年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 (2)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3年8月8日,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华碳华年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周鹏伟先生、钟英浩女士(以下统称“二人”)于2016年6月2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已于2023年9月16日到期,二人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二人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周鹏伟先生、钟英浩女士共同控制变更为周鹏伟先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