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 2023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斌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2,426,9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242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斌生先生自愿承诺:自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 股 票 红 利 、 配 股 、 增 发 等 事 项 产 生 的 新 增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2023年8月31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严斌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31,72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572,819.32元,应交税费增加24,058.37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65,157.69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