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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5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投资产业基金“苏州国科浩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7月7日,产业基金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于2023年8月18日,获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02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