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5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经理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合理布局,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参与竞买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铜土储字【2023】16号、17号、1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公司竞买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公司已竞得上述三宗土地,并与安徽省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署 了 《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上 述 三 宗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涉 及 土 地 总 面 积330,135.67平方米,总出让金额12,381万元。 (2)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召开经理办公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贝陵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峰;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贝陵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6日成立。 (3)受临时停车和安全检修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三季度产量降幅较大,二甲戊灵原药产量同比下降45.08%。 (4)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项目的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并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安排。公司将按照既定开车计划安排试生产工作,安全、可靠、高效达成稳定生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屠汶君会计机构负责人:屠汶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