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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5 财报 -
报告封面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申昊转债,债券代码:123142)已于2022年9月26日开始转股。转股期限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2028年3月17日止,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33.91元/股。 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申昊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的情形,触发“申昊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申昊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的三个月内(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1月28日),如再次触发“申昊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满三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申昊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1月29日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申昊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如申先生《关于提议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其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