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79 证券简称:曼卡龙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 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表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业务分析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整体战略部署,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持续打造品牌力和产品力,用数据驱动经营和管理;渠道上进一步深耕核心优势区域,通过提升精准营销推广,加快电商渠道建设,有序拓展全国市场,其中线上业务得以大幅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12.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1%。 2023年前三季度,线上业务收入4.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44%,收入占比36.5%;线下业务收入7.65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收入占比62.8%。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消费者需求,对产品内容进行深度挖掘,结合新媒体传播方式,实现精准营销。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机制,推行合伙人模式和项目制小组等,实行扁平化管理,全面提升人效。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8,717.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9%,销售费用率7.16%,较上年同期下降1.44个百分点。管理费用4,452.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6%,管理费用率3.65%,较上年同期下降0.88个百分点。 2、其他事项 1)2023年7月 , 公 司 成 功 完 成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5,716.89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690,599,877.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839,877.78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和“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暂未上市流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影响项目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