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真视通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产业布局,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重大合同 1、2023年9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真视通军融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与杭州疾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第一期《充电桩供货合同书》,销售产品包括300台120KW双枪国标直流充电桩(恒功率)标准版、200台160KW双枪国标直流充电桩(碳化硅)标准版及2000台14KW交流桩双枪标准版,合同金额合计2,1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2023年9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硬件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司中标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硬件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金额为4,808.7630万元。本次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将融合更多新技术,在项目中公司充分利用多类型会议系统融合后的动态数据,借助平台化工具,通过数据治理提升数据洞察能力,从使用、业务、运管等方面进行赋能,提升会议智能化和智慧化的应用体验,更符合用户的应用需求。(公告编号:2023-039)。 3、2023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与四川铭禹物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设备采购合同》,双方就GPU服务器的采购达成一致,合同总金额29,12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