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51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和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125,006.90万元,同比下降3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6.05万元,同比减少59.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40万元,同比减少亏损94.68%。营业收入下 降主要受国外通胀消费下滑,国内消费不振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受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增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亏损3,389.45万元,主要是公司综合毛利率提升,成本费用控制较好,盈利能力改善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07.20万元,同比减少224.24%,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下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以及电商业务渠道拓展、新产品推广等,使流动资金支付规模超过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规模等影响。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7,904.32万元,同比增加315.24%,主要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的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2023年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解释16号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