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77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利润表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 2023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外部宏观环境与调控政策的影响,该项目在施工材料供应、交通运输和用工等方面多次出现了阻碍或停滞,致使项目施工进度放缓。2023年,受益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在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安全、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项目施工组全力赶进度、抢工期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纵使如此,仍难以弥补募投项目在前两年建设中的工期缺口,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缓。公司根据行业监管形势、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将该项目建设周期由30个月延长为48个月,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调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等均不发生变更,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 2023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人数21人,归属股份165,03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30日。 3、公司增加对联芯基金的投资份额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与合伙人共青城博源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元对价受让其在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基金”)持有的已认缴但未实缴的3,000万元基金份额,占联芯基金总出资份额的10%。本次份额转让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3,000万元注入联芯基金,公司在联芯基金中的出资额将由6,000万元变更为9,000万元,持有份额由20%变更为30%。截至2023年9月6日,联芯基金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龚俊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耀明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胜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