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8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0,100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999,99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00,075.5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20,099,922.4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4,080,1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06,019,822.44元。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31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 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工作,上述股份已经于2023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2,656,479股变更为156,736,579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