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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6号,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1)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金额198,721.09元,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196,966.47元,调减合并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11,697.82元。 (2)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金额9,943.20元,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9,943.20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幅51.25%,主要原因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同期下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1)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金额198,721.09元,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196,966.47元,调减合并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11,697.82元。 (2)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金额9,943.20元,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金额9,943.20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