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 Ltd.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曾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利琼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方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731,7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20.5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487,8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4、2024-015、2024-01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