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侯若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燕侠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下降74.5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客户的承兑票据减少,同时报告期本公司将到期承兑汇票已兑付所致; 2、应收账款融资:比期初上升36.98%,主要系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未 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比期初上升93.38%,主要系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预付款增加,同时上年末重分类调整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下降86.02%,主要系上年末重分类调整所致; 5、预收款项:比期初上升87%,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收到预收定金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95.27%,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各项税费同比减少,同时各子公司按期缴纳各项税费,并且有个别子公司预缴了税金等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下降94.51%,主要系上年末重分类调整所致; 8、长期应付款:比期初上升148.72%,主要系上年末重分类调整所致。 二、损益类项目 1、其他收益:同比上升73.01%,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与日常业务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2、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上升7368.69%,主要是报告期本公司及处置厂房取得的净收益所致; 3、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835.22%,主要是报告期支付客户质量赔偿款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上升59.72%,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收到销售商品的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88.43%,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的退税款同比减少所致;3、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63.45%,要系报告期收到其他往来款同比减少所致;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32.13%,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同比增加所致;5、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31.93%,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各种税费同比减少所致;6、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同 比 上 升424.76%,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上升161.44%,主要系报告期取得银行贷款同比增加所致;8、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86.5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其他往来款同比下降所致;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265.23%,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10、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38.8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其他往来款同比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