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2号),并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予以了披露。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2019年4月,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收储方)签订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收购协议》,约定由收储方收购公司位于江南路1832号的15,653.50平方米(约23.48亩)工业/工交仓储用地,收购价款为65,005,539.00元。公司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搬迁完毕的房屋土地交付给收储方,并协助收储方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2022年5月,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约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公司需搬迁完毕并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2022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将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上交收储方,并于2023年1月初配合收储方完成了注销手续。2023年7月,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2》,约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公司需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2024年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3》,约定在2024年6月30日前,公司需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截至2024年3月31日, 公司已收到50%的合同约定款项32,502,769.50元,上述收储项目涉及土地及房产原值为7,979,867.05元,账面价值为1,843,485.43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